近日,南京交警三大隊民警在三山街地鐵站旁開展非機動車、行人交通違法行為整治時,一位五十多歲的大媽迎著紅燈,淡定地穿行在疾馳的車流中。交警趕忙跑上前,將她攔下,大媽沖著交警發(fā)火“你攔我干嗎?”隨后,大媽不以為然地說:“闖紅燈怎么了,我都闖了幾十年了,要你管。”
但并不是每一位行人都像闖紅燈大媽那樣幸運,前幾天,南京一輛玉六線公交車在棲霞區(qū)邁皋橋廣場行人斑馬線上撞傷兩名女子,受傷的兩人隨后被120送往省中西醫(yī)結合醫(yī)院治療,一人重傷一人輕傷,目前七大隊交警正在調查處理此事故。
據司機馬師傅稱他當時駕車正常行駛,車速也不快,兩名女子是闖紅燈的,當時在斑馬線上被他撞了,隨后筆者趕到醫(yī)院了解情況,受傷女子稱兩人當時走著走著就被撞了,具體有沒有闖紅燈也記不得了,兩人過馬路時并沒看信號燈。交警表示將會調取周圍路口監(jiān)控錄像來處理此事故。目前,傷者仍然在醫(yī)院接受觀察。
所謂“中國式過馬路”,其內涵核心其實就是一句話,“不管紅綠燈,不管斑馬線,湊夠一撮人就可以走”形象、直觀,卻讓人無奈。“南京淡定闖燈大媽”更是讓人語塞!從“中國式過馬路”印象看“中國式治理”,筆者想問,為什么昨天闖紅燈沒人管?為什么今天管反而大媽不認可?明天又應該怎么管?什么時候才能夠不用管?
行人闖紅燈可以說是各項違法行為中違反人數最多的一項違法行為。行人闖紅燈違法行為一直是我國城市管理的一個重點和難點。經過多年治理,北京、上海等發(fā)達城市行人闖紅燈違法行為有所減少,但距離美國、德國等發(fā)達國家的交通管理水平還有不小差距據。尤其是國內中小城市中的行人闖紅燈現象還比較嚴重。據統(tǒng)計,2011年全國涉及人員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,共造成62387人死亡。其中因行人闖紅燈引發(fā)的交通事故占到相當大的比例,據筆者統(tǒng)計,在機動車撞行人的交通事故中,發(fā)生在斑馬線附近的事故要占到70%以上。
雖然沒有監(jiān)控等設備佐證,但根據事故雙方描述,行人沒有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行使要占到30%左右,可以說是觸目驚心。“行人”作為交通參與者中的弱勢群體,在“闖紅燈”過程中極易受到機動車的侵害,一旦受到機動車的碰撞,非死即傷,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。行人闖紅燈的危害,一是違反了交通規(guī)則;二是影響交通秩序; 三是嚴重威協(xié)別人和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。
過去由于管理手段的乏力、無奈和國人規(guī)則意識的淡薄,爭奪“路權”似乎是一種習慣;當各地對“中國式過馬路”實施“零容忍”管理,根深蒂固的“中國式過馬路”觀念又怎么輕易改變?突然管又怎能得到認可?“中國式過馬路”管理應是“引導大于重罰”,從思想轉變到機制完善才是治理“中國式過馬路”的良方;一切水到渠成,沒有了“中國式病態(tài)”自然就沒有了“中國式治理”。
“中國式病態(tài)”萬象叢生,自然也有馬后炮“中國式治理”。以近年來眾多官員腐敗問題為例,假若在個案發(fā)生之時,就能按照規(guī)則嚴格處罰,那么誰又會抱有僥幸心理呢?更為重要的是,于法律、道德之外,有一套受人情、金錢、關系左右的潛規(guī)則,打破規(guī)則平衡,傷害了社會公平,從而導致社會規(guī)則失范和失序,假若出事了可以用錢擺平讓一些人根本不忌于法律的存在,或者有關系能讓違法行為逃避處罰,那么誰都不會敬畏于顯規(guī)則的存在,從而也對潛規(guī)則趨之若鶩。
“中國式治理”只是一劑方子,要達到最佳療效,應該在“中國式病態(tài)”萌芽狀態(tài)抹殺,既減少成本亦降低傷害。
您的信息僅供預約咨詢所用,不泄露至
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。
正品保險
國家金融監(jiān)督快捷投保
全方位一鍵對比省心服務
電子保單快捷變更安全可靠
7x24小時客服不間斷品牌實力
12年 1000萬用戶選擇